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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路儿童票标准或以年龄划分 ..建议细化未成年人购票规定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11-09    作者:宁夏孔道压浆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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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票标准或按年龄。..建议细化未成年人购票规定。

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走样

孩子长高应该是一种享受,但张晨却几乎没有因为这种“优势”而享受到任何“优待”。

11岁的张晨身高已经达到了1.63米,这让他每次坐火车都享受不到儿童票的福利。虽然他妈妈每次都会解释,毕竟他的身高摆在那里,所以他只能无奈的买全价票。

未来铁路车票上“同年龄不同价”的现象将会改变。近日,**铁路局发布了《铁路旅客运输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,其中指出,铁路儿童客票应当以年龄划分,而不是以身高划分,实行实名制登记。年满6周岁不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,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。

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袁宁宁在接受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**铁路局将传统的身高分类方法改为年龄分类,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诉求,又落实了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突出了对儿童权益的关注和保护。希望铁路客票的修订能起到示范作用,年龄分类的方法也能在其他涉及未成年人优先购票的地区推行。

NPC人大代表关注儿童票标准。

早在2019年,就有关于铁路儿童票标准是否应该修订的讨论。

2019年6月1日,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10名大学生联名向中国**铁路总公司发出公开信。信中称,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的相关数据,1992年至2002年,我国城市6岁男孩平均身高增加了4.9厘米。到2012年,增加了3.7厘米,达到1.2米;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超过1.5米,14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达到或接近1.6米。呼吁铁路部门根据身高而不是年龄修改儿童票的规定。

儿童票的购买标准也引起了很多NPC代表的关注。

2018年**两会期间,**人大代表、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莫表示,过去40年,中国儿童平均身高增长了8厘米,以至于很多地区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在乘坐火车时无法享受**车票。她建议,为有效保障儿童公平权益,应采用“双重标准”界定儿童**票或优惠火车票,在以身高为界定标准的基础上,增加年龄标准界定儿童**票或优惠火车票。

在2019年**人大会议期间,安徽省兽医与饲料监督研究所副所长张莉也提交了建议,进一步推动儿童票按年龄标准。

“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管理部门来说,根据孩子的身高来判断孩子是否享受门票优惠,更加直观、容易。”然而,张莉指出,**第十九次**代表大会的报告提出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。与身高相比,以年龄来衡量和决定是否享受优待是公平灵活的,对孩子更有利。她建议,在制定儿童优惠措施时,要以“儿童福祉.大化”为出发点,按年龄划分成人票和儿童票。

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,城市公共交通、道路、铁路、水路、航空客运等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**或者优惠票价。这意味着儿童票是未成年人的专属福利,但使用身高标准让高个子的孩子无法享受应有的权益。在实践中,家长和工作人员之间的冲突和纠纷经常发生。

袁宁宁指出,修订后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四条明确规定“应当坚持.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”,**铁路局将铁路儿童车票的分类由身高改为年龄,体现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这一精神,凸显了有关部门对儿童权益的关注和保护。

未成年人应享受购票优惠。

**铁路局对“儿童票”年龄认定的整改行动在网上获得好评,但袁宁宁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与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有关规定在限定年龄范围内存在一定冲突。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二条规定,本法所称未成年人,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四十五条还规定,铁路、航空旅客运输应当向未成年人提供**或者优惠票价。

“这两项规定的结合,意味着法律明确要求,在铁路客运方面,对所有未满18周岁的公民给予**或者优惠票价。”袁宁宁认为,目前征求意见稿中关于“14周岁以上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”的规定明显不符合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值得商榷。

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对此表示赞同。他指出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是上位法,其中对儿童票的**或优惠政策,各部门都要严格遵守。未成年人优先购票范围不宜过于“苛刻”,应严格遵循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确定的未成年人.大利益原则,让未成年人享受应有的利益。建议在征求意见稿中也对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购票优惠政策。

针对这个问题,也有观点认为,14至18岁的未成年人在体型和身高上与成年人几乎相同,需要占用相同的空间资源,所以没有票价优惠可言。

但袁宁宁指出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赋予了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享受优惠票价的权利,相关部门的规定不能剥夺这一权利。他建议,铁路部门可以为14至18岁的未成年人设定三折或二折票价,并严格执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遵循未成年人.大利益原则。

铁路车票的调整建议也让很多人开始希望年龄**这种更科学的划分儿童票的方法,也能在景区、游乐园等场所实施。

与交通机构相比,各景区、旅游景点的儿童票优惠政策更加混乱。根据张莉的调查,虽然身高是旅游景点、游乐园和电影院购买门票和儿童票的标准,但儿童票的具体优惠标准大多由收费单位自己制定,这也导致了不同的优惠标准。例如,一些公园对120万以下的儿童**,而另一些公园对140万以下的儿童**。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,影剧院、动物园、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**或者优惠开放。2012年,**发展改革委《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票价优惠政策的通知》规定,各地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管理,6岁以下、1.2米以下儿童**。6岁(不含6岁)至18岁(含18岁)未成年人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生半价。

但在实际执行中,各景区在相关政策的执行上存在偏差。仅以北京为例。在调查中,记者发现一些..景区的规定不太一样。实施较好的景区6岁以下或身高不足1.2米的儿童可获得**门票,6-18岁的未成年人可获得半票。但一些景区调整了规定,只规定身高1.2米以下的儿童可以免票,还有一些景区直接将6至18岁未成年人的票价优惠等同于只能凭学生证享受的“学生票”...

“这些表述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购票优惠政策‘走样’。比如一些未成年人可能不再是学生,没有学生证,在一些景区,他们将无法享受相应的购票优惠。”袁宁宁指出,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。无论是按年龄划分,还是按身高划分,一个大前提是遵循对未成年人.有利的原则,让所有未成年人都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益。

针对各地、各行业儿童免票标准和政策不一致的问题,童丽华认为,这与目前**立法层面缺乏统一规定有关,大部分是各行业、各地区自己规定的。在修订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时,童立华曾建议对未成年人免门票和优惠门票作出详细规定。

在袁宁宁看来,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宜过于细化。目前有原则性规定。无论是交通、客运还是旅游景点,都有各自的主管部门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五条使用了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未成年人**或者优待”的表述,意思是有关部门应当在不违反法律规范和精神的情况下,尽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。在明确年龄划分是主要因素的同时,也要注意囊括所有未成年人,并在不同档次设置**门票或优惠幅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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